生物医药产业是资金人才密集型的强监管行业。近年来,随着生物医药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政策逐渐开放向好,出台MAH等制度积极对接国际前沿,审批监管效率不断提升,市场活力不断释放,全国生物医药产业迎来了一段快速增长的时期。突破性政策对于地方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集聚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加速资金人才等产业发展要素的流入,也推动前沿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因此,广州市生物产业研究院对现有的突破性政策进行了盘点分析,为广州生物医药产业下一步积极向上争取,提供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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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分布
突破性政策地域集中。目前生物医药产业相关的突破性政策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地区。
海南地区的突破性政策主要来自《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2份总体文件,有10项突破性政策,其中6项独有,4项政策仅为博鳌地区实行。
长三角地区的突破性政策主要集中于上海(浦东新区及临港新区),来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3份文件,上海5项突破性政策,2项独有,另有上海海关等部门出台《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首创“白名单”制度;苏州仅有2项,无独有且突破性有限。
粤港澳大湾区地区重点地区较多,深圳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承担历史重担,拥有5项突破性政策,1项独有;南沙、横琴等地区涉及2份文件,无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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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领域及议题事项
以上提及的突破性政策里面,主要涉及税收、人才、市场准入、审批监管四个方面。15%的企业税和人才税是大部分重点地区可争取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1)海南、上海和深圳有条件允许临床急需的部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小范围使用,南沙仅对港澳药械入境使用放宽限制;(2)海南与深圳率先推行电子处方;(3)海南先行区、上海可以自行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等前沿医疗技术使用研究项目;(4)上海首先开创了进口“白名单”制度,并单独享有临床研究的药品、试剂、耗材免征进口环节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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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从生物医药到生物经济,信息时代和生物时代,对产业发展、市场规范和政府监管都提出了更高、更新、更具挑战性的要求。虽有魏则西,贺建奎等违法事件在前,但政策不能因噎废食,前沿技术科技的发展不能就此止步向前。
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厚积薄发,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并且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分析海南、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生物领域的政策理念,学习它们的政策措施,利于广州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积极超前谋划下一阶段本地生物医药的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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