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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2018/10/25 9:45:55

报审人背景

        为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根据《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7号)及《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穗发改规字〔2018〕10 号)要求,广州市发改委现组织开展2019年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接下来联盟要划重点啦!下文是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的申报指南以及申请条件。欲知详情,请点开文章末端的全文链接。

 

 

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

一、生物医药:主要包括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基因工程药物、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满足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具有二次创新的国际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药物;基于新靶点、新结构、新-功能的抗体、T细胞受体、蛋白、多肽、核酸、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二、生物医学工程:主要包括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肿瘤治疗器械及设备、临床生理与生化诊断仪器及试剂、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三、生物农业:主要包括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规模化种植濒危稀缺中药材,道地中药材及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生物农药及生物防治产品、兽用新型诊断试剂与生物疫苗、新型高效饲料及添加剂、生物肥料等。

四、生物制造:主要包括发酵与酶工程新技术与产品、新型酶制剂等微生物制造;功能食品关键技术和产品、添加剂的生物制造技术和产品、生物色素、生物香料等食品与饲料添加剂;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糖工程产品和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等生物基材料。

五、高端健康服务:主要包括健康管理、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远程医疗服务、社会专业化的康复和护理服务、生物信息服务等。


申报条件:

1. 项目应具备技术先进性,高技术和工业领域产业化项目须提供近3年副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文件或发明专利成果证明,且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需提供最近3年获得的新药证书(含原料药、创新辅料等)、注册或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创新医疗器械和优先审批医疗器械批件。

2. 生物医药领域的诺贝尔奖、拉斯克医学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等专家领衔的产业化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在品种、性能、工艺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果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本条件,且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原则上不支持联合申报。(该点要求与第1点要求为并列条件,项目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原则上1个企业法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 项目建设须经投资主管部门(各级发改部门)立项备案。

5.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领域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6. 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项目建设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资金筹措到位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

7. 已获得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企业,必须在项目完工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8. 项目未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未取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的说明。

9. 项目申报单位须出具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应由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服务机构: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服务热线:38828206)

10. 项目申报单位未受到环保处罚。

(一)支持额度

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

(二)支持方式

产业化建设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16年以来开工建设,并且在2018年度完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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