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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大生物医药项目新增场地租金补贴指南

2023/10/26 22:18:58

申请重大生物医药项目新增场地租金补贴指南
在线申请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的通知》(穗埔府规〔2021〕5号,以下简称本政策)

(二)《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或机构。

(二)在本政策有效期内(2021年3月29日-2024年3月28日),新增租用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

新增租用场地的新增投资范围包括场地装修费、设备(含硬件和软件)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设计费和其他合理费用,不包括购置土地、房屋建设、房产购买、场地租赁费用、人员经费和作为流动资金的投资,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已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协议并通过租赁备案。其中,对租用场地位于广州国际生物岛的,应已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提供由生物岛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需在本政策有效期内。

(四)在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于办公、生产和研发,并须承诺补贴期限内办公场所不对外转租、分租,不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不减少投资金额,不减少租用场地面积;如申请单位获得租金补贴后减少新增租用场地面积,应一个月内书面告知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如违反承诺,企业需要退回所领取的全部租金补贴,且不得再申请本事项扶持。

(五)租用场地补贴面积以实际核算面积为准。

(六)与场地出租方无利益关联。

(七)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等各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对已在本区购买地块的企业,在新地块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样享受新增租用场地面积租金补贴。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一)本政策有效期内,申请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对新增部分的场地,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

1.国内A股(包括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上交所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新增租用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新增投资1亿元及以上。

2.新增租用场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且新增投资1亿元及以上。

3.新增租用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新增投资3亿元以上。

(二)其他情况按新增部分场地的实际租金30%给予补贴。

(三)自申请单位首次符合条件当年起连续补贴3年,每年申请一次;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

(四)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分别装订成册,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以下申报材料须整理成套: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重大生物医药项目新增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标出企业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1)“规模以上企业”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盖章确认,并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2)“规模以下企业”,联系注册地所属街道(或镇、园区管委会)统计员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

6. 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增租用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或10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广州市住建部门阳光租房监管平台备案证明)、租金发票、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对租用场地位于广州国际生物岛的,应提供租赁合同、本区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生物岛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租金发票、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根据申请情况,提供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增租用场地的新增投资1亿元或3亿元以上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特别说明,审计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应由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电子卖场-定点集市-审计服务)中所列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②按照上述“二、申请条件”中第(二)项中限定的投资范围,列明场地装修费、设备(含硬件和软件)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设计费和其他合理费用明细,不包括购置土地、房屋建设、房产购买、场地租赁费用、人员经费和作为流动资金的投资。

8.根据申请情况,选择性提供国内A股上市(包括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上交所主板、科创板)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获得证券主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有关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新增办公场地情况简介(包括不限于地址、面积、具体使用情况等)、场地平面结构图及不少于5张彩色现场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享受我区场地补贴的情况说明材料(有享受,提供补贴记录,并进行核减;没有则提供未享受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1.申请单位已在本区购买地块的,需提供新地块尚未建成投入使用的说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31711557、82111943、82118897(产业处)

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工作QQ群:814054759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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